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2014〕5号)以及贵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招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二、组织机构
我院2016年推荐和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小组及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2)、制定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复试细则;
(3)、组织成立相应类别(领域)的复试小组;
(4)、组织安排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复试工作,对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确定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7)、公示复试结果,处理遗留问题。
三、计划分配数
根据贵州大学推免生分配计划,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计划数为14人。
四、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挂科。
(4)、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6)、对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且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生,可不受成绩排名限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
(7)、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8)、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联系方式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3625587
联系人:刘老师
本细则由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