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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对象推优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争先创优,争做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特制定中共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对象推优细则
一、推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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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并主动按时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及加权成绩位于本班前1/3,且无补考和重修科目。

3、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主动为同学们服务,在群众有较高的威信;

5、思想政治素质好,入党动机比较端正,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6、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

7、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处分,

8、每学期至少参加党组织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两次。

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

1)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得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在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以及文艺体育等赛事活动中取得奖项者;

4)获得校级以上先进班级体表彰的主要班级骨干团员成员;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和班级内主要学生干部等,为学院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推优条件。

三、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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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推荐两次,具体时间为新学期3月份和9月份。

2、结合积极分子汇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各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拟定发展对象名单。

3、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毕业前已被推荐但未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学院会将其相关材料转给其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以利继续培养。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320


发布日期: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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