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争先创优,争做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特制定共青团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团员推优方案细则。
一、推优条件
1.年满18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具有入党申请书或者团员证,参加团校学习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
3.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及加权成绩位于本班前1/2,且无补考和重修科目。
4.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处分,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
6.遵守团的章程,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如积极参与思想道德引领与提升活动、讲座、报告、学习等,主动协助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按时完成院团委各项工作。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
(1)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得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在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以及文艺体育等赛事活动中取得奖项者;
(4)获得校级以上先进班级体表彰的主要班级骨干团员成员;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在班级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主要班干部或院团委、学生会、青协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满一年以上,在职期间,认真履职,勤恳工作,发挥模范作用。
三、推优程序
1.每年推荐两次,具体时间为新学期3月份和9月份。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实有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到会团员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票数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者,团支部根据团员年度表现,结合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予以推荐审核确定;
2.院团委根据团员综合表现,择优推荐。
共青团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