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博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方式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将于2020年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贵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小组及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制定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方案;
3.组织成立相应类别(领域)的考核小组;
4.组织安排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的综合考核工作,对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
6.确定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
7.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处理遗留问题。
督导小组及职责
督导组
主要职责是:
全面对学院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进行监督;
对材料递交、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工作进行巡查;
对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二、选拔原则
本办法突出选拔优秀生源,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体现学科、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考核要求
参加“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选拔招收计划、范围及条件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招收计划为:2人;(“申请-考核”制结束后,剩余招生指标将转为公开招考)。
2.“申请-考核”制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毕业生;
3.“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类别为定向、同等学力考生均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考;
4.基本要求:符合《贵州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5.英语水平要求:仅接收外语为英语的申请者,且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5分(成绩两年内有效);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成绩两年内有效)。
6.学术要求:要求申请者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7.培养类别: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考生,按全日制全脱产方式培养,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五、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递交、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具体说明如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在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申请考核制”,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网上报名时,须将一寸免冠数码照片上传到报名信息表上,研招办只接收系统报名。请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30日。
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均可):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③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初稿,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两封导师推荐书,一封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撰写,另一封由申请者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撰写。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由推荐人直接提交或快递到学院研究生科指定联系人。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3.材料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研究生科工作人员参与审核。综合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获奖以及政审材料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
汇总所有申请者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材料审查(占总成绩的20%)
(2)专业基础课笔试(占总成绩的15%)
(3)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考查(占总成绩5%)
(4)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考查(占总成绩60%):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结束后认真填写《贵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考核表》。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三年备查。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并汇总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并于综合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有关事宜请登录内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和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查询。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2.若教育部或学校出台新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考核表
2、2020年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计划表
附件一: 贵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考核表
考生姓名 | 报名号 | ||
报考学科 | 报考导师 | ||
报考学院 | |||
综合考核内容及成绩(百分制) | |||
1 | 材料审查 | 成绩 | |
2 | 专业基础课笔试 | 成绩 | |
3 | 英语实际应用能力 | 成绩 | |
4 | 科研及综合素质考查 | 成绩 | |
综合考核总成绩: | |||
考核小组建议录取意见: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年 月 日 | |||
博士指导教师录取意见: 博士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2020年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计划表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指导教师 | 拟接收“申请-考核”制人数 | 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 |
117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2 | 电路与系统 | 张著洪 | 1 | 2 |
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丁召 | 1 | |||||
蔡绍洪 | 1 | |||||||
田泽安 | 1 | |||||||
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张正平 | 1 |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