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2031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1.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形式及平台

1.复试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研判,按学校统一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的复试形式。

2.复试平台

我院按照《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使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请考生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程》。

三、组织机构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职责:

1.组织学院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2.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3.组织成立相应类别(领域)的网络远程复试小组;

4.组织安排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对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公示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

7.确定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复试工作专家组职责:

1.负责确定考生网络远程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科方向,确定网络远程复试小组成员;

3.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的建议;

4.整理复试小组复试材料,并统一归档。

督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4.在复试全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国家保密法和考试纪律,以及违反复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情况,须立即向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报告。

5. 巡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写出书面总结评价材料。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提交邮箱及时间:

专业名称

邮箱地址

提交时间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通信与信息系统01

(信号与信息处理02

xt081000@126.com

2020

514

1700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物理电子学01

(电路与系统02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03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4

dk080900@126.com

电子信息(085400

电子与通信工程01(专业学位)

dt085401@126.com

电子信息(085400

集成电路工程02 (专业学位)

jd085402@126.com


2.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自己所填报一志愿专业发送资格审查材料至相应的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和不按照相应专业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导致不能参加复试的,后果自负。

3)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一律采用压缩文件格式,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发送,压缩文件名为“XXX(姓名)+准考证号”,(例:张中华106570431800024)。严格按照要求格式压缩命名,不得错发、重复发送。

4)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3.复试演练

为了确保顺利开展网络复试,使复试考生及复试小组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学院将举行复试演练。

复试演练时间:2020514

上午: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集成电路工程085400)。

下午1430(电子与通信工程085400

参加对象:复试考生(以官网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招生复试指导小组、招生复试秘书、监督小组。

4.复试时间安排:

2020516日、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专业名称

时间、考场

复试考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2020516

考场1



研招网

远程面试系统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2020516

考场2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2020516

考场3

考场4

考场5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2020517

考场1

考场2

考场3

考场4

考场5

五、复试规则

1.对符合初试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不低于120 %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对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 %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3.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成绩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5分)、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15分)、专业知识及学术潜力(40分)、外语能力(20分)、实践能力(10分)。

4.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

5.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http://eie.gzu.edu.cn)公布复试结果。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七、调剂

学院根据《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另行公布,详情请登陆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官网查询。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计划录取人数

含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人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

已接收推

免生人数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01

3




080900

电路与系统 02

8




080900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3

18




080900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4

3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01

25



1

081000

信号与信息处理02

7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与通信工程01

88

1

1


085400

集成电路工程02

27




二)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课1与业务课2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函调模板请考生自行到学院官网进行下载。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2020620日前寄达至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其他

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85188236672

考生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收件人姓名:张军(老师)    联系电话:18285155855

邮政编码:550025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511




发布日期: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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