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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

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有关要求,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贵州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2145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思想。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5.研究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以上奖励(包含省级三好研究生、省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卓越奖等),并同时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6.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参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1)研究生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

2)参加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7.退役学生或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其它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8.截止2021329日,缴清学费及学校相关费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贷款未办理完结的,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并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贵大发〔2018153号)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核算各专业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同时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的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2.班级审核。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结合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评选出本班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学院研究生科复核。候选人应达到按时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研究生科)

3.学院复核评定。学院对班级提交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上报表彰。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按照相关规定表彰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违反校规校纪的研究生或达不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五、材料报送

1.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

1)《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字体格式,同时报送电子版 ;

2)《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所有参评研究生须提交支撑材料包括:导师签字的书面推荐意见、学习成绩单或综合测评表、参评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

1)《贵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贵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所有参评研究生须提交支撑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或综合测评表、参评人先进事迹(800字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3.《登记表》《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

1)出生年月:正确写为2014.01.01

2)所学专业:学信网即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全称;

3)奖励填写:填写不超4项,符合参评条件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上必须同时填写获得当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如:2017.11获贵州大学三好研究生奖励,2018.07 获贵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2018.11 获贵州省三好学生奖励,2021.05 获贵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材料填写及报送可参考附件6、附件7)。

4.报送“2021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要求

省教育厅将继续遴选部分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先进事迹编入《追逐梦想2021年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选编》,各班推荐的“先进事迹材料”须具备以下两点基本要求:一是撰写的事迹材料要有故事性、启发性,让人读后有感悟和收获;二是事迹材料中的人物政治上要可靠,充满正能量。具体要求请参考《追逐梦想2020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

特此通知


附件:1.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4.贵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5.贵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6.研究生报送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要求

7.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参考

附件.zip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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