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
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科点:
2022年学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导师岗位年审制,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自身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或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及以上论文1篇;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三)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
按照学院公布的《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附件一)执行。
二、工作程序
申请人须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提交2022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科保存备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汇总审定后,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为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满足博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博导岗位申请,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不超过2个研究方向申请博导岗位。
(三)根据学校对导师信息入库工作的需要,请各申请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前将《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在线表格)填写完毕。
(四)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学位点建设需求,申请2021年和2022年硕士生导师岗位的教师,须具备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
联系人:张军 邵华
联系电话:88236672
附件一: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
附件二: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及成果汇总表
附件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科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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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doc附件二: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附件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