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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43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的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田有亮    

副组长:高廷红        张羽岚  

  员:张著洪   肖清泉         刘紫燕  阮运军   卢晓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    吴智恒   

      书:吴    伍秀珍

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科(崇理楼213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5.严格遵照学校《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请条件

遴选范围为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届应届毕业生,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

5. 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  CET6) 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小语种

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 75 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的学生 TEM4 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 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 75 分及以上。日语专业的 学生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 N1)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 课程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 75 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考试 (CET4  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2496-9日前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和相关申请材料。

2.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24910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详见附件3)。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符合第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SSCI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 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 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4),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通过以上(2)(3)(4)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先。

通过(1)(2)(3)(4)条推荐的学生不得超过学院30%名额,同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具体推荐相关事项和名额分配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4.   根据贵州大学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计划分配情况,学院毕业生人数共计486人,学校分配的推免生人数为44人,其中30%13个名额作为以上(1)(2)(3)(4)条推荐的学生名额;各专业推免名额按剩余推免总数(31)占全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比例进行分配,推免比例为6.3%,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专业

各专业人数

各班人数(班号)

推免比例

推免名额(保留小数点两位)

优先推荐名额

排名推免名额

递补名额

1

物联网工程

58

581

6.4%

3.71

合计13

4

根据优先推荐情况确定递补名额

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66

661

6.4%

4.22

4

3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64

641)

6.4%

4.09

4

4

电子科学与技术

68

68(1)

6.4%

4.35

4

5

通信工程

117

601

6.4%

7.48

8

572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113

371

6.4%

7.23

 

7

 

382

383

注:(1)如优先推荐的名额有空缺可以列入成绩排名推免,按照推免名额(保留小数点两位)排序计入递补名额。(根据新名额重新划定推免比例)

2)递补存在落选风险。

5.学院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学院审查程序

1.院教学科研科负责审查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并签名盖章,提供各专业班级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及学习情况。审查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2.院教学科研科组织不少于五名专家对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条件的推免进行审核认定。

3.院学生科负责对申请学生违纪处分情况进行审查。

4.院推免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注意事项

1.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3.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4.申请条件 5 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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