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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 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学校将继续实施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年审制,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工作。为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自身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事故。

3、申请者应符合《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中相关要求。校外兼职导师须通过学院选聘,并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中上传“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附件1)。

(二) 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者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者“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三)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

2、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三区期刊(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不含曾被或正被中科院预警的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和SCI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二、工作程序

申请人须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提交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汇总审定后,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为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满足博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博导岗位申请,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

(三)根据《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文件要求,校外博导按“校外兼职博导”条件执行聘任和年审,对博导年龄、校外博导原单位审核意见、校外博导的校内第二导师(需在汇总表内注明)等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四)申报2025年博导岗位和博导年审的申请人请于2024109日前完成“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填报并上传“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附件1),学院和研究生院根据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审核。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解释为准。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88236672

 

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仅校外兼职博导填写).doc

 

附件2: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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