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109号)、《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博导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引导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2.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校外兼职博导(原则上仅能以第二导师身份与校内博导合作,每年共同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的选聘事宜,待202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3.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下同)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存在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2)申请者或其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二)申请博导岗位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申请人须具有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学术造诣精湛,科研成果丰硕,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经费,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博导年审要求:
1. 除2025年1月1日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博导申请人提交的成果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
2. 2031年7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和专家,除《管理办法》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外,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至少发表SCI三区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贵州大学业绩成果分级分类标准》中规定的论文类A类及以上成果。(SCI/SSCI期刊分区参考论文在线发表时正式公布的中科院大类分区表;均不含曾被或正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预警的期刊、正被ON HOLD期刊、已被WOS剔除的期刊以及三大OA出版社旗下期刊,下同)。
4. 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二、工作程序
申报2026年博导岗位和参加博导年审的申请人,须按照本方案要求,于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6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填报博导年审申请(校内导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校外导师须提交具有完整审批意见的纸质版“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审核后,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 申请学术型博导的,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学术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
3. 着重加强对申请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的考核与评价,实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博导年龄、校外特聘博导的校内第二导师(需在汇总表内注明)等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4. 本次年审已将学校“一表通”数据导入系统,部分成果数据可能与申请人手动录入的数据重复,请各位申请人注意避免重复选择。校外申请人仍需在系统中录入个人成果。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解释为准。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88236672
附件1: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仅校外兼职博导填写).doc
附件4: 贵州大学业绩成果分级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论文类A类及以上.pdf
贵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0日